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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工专业人员 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扬中理论圈   2017-04-10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扬中经开区党工委,扬中高新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经部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全市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全市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中共扬中市委宣传部

2017年4月10日

附件:

2017年全市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广大政工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履职能力,在“强富美高”新扬中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省委、镇江市委和扬中市委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突出以下四个专题:

1.关于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主要观点和精神实质,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及政工人员的工作职责,深入研讨交流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不断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2.关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深刻认识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各单位根据情况开展相关学习活动,带领党员同志认真研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政工人员的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不断开创新局面。

3.关于省市党代会精神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认真学习党代会报告全文,紧紧围绕“两聚一高”主题,深刻认识今后五年省、镇江市和我市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各项活动,奋发进取,为谱写“强富美高”扬中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4.政策法规和新知识新技能。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学习把握分享经济、数字经济、创意经济等产业发展新趋势,开展专业化学习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养。

三、培训安排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我市政工专业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各种形式继续教育的时间,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高、中级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相关培训班次安排如下:

1.高级政工师研修班

参加对象为在政工岗位工作、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专业人员,集中4天时间(由省委讲师团组织,计划在5月份举办,具体另行通知),采取聘请相关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教学等形式进行培训。参加高级政工师研修班培训的学员可免学当年教育培训网络课程。

2.申报副高职称评前培训班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5〕116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申报高级政工师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举办评前培训和考试,成绩作为高评委会对申报者评审的要素之一。2017年仍按上述《通知》精神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运用网上学习平台开展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

2017年政工人员教育培训继续通过“江苏大讲堂”网站“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平台系统,学员自主注册报名、学习和参加考试,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继续教育的便捷性,促进基层政工干部学习常态化。

学习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日—9月15日,根据专题开设相关课程,学员登录“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在线自学培训教材、观看视频报告,达到规定课时后参加在线考试(2张试卷)。具体学习方法和操作流程见《2017年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学习平台使用手册》(登录“江苏大讲堂”自行下载)。

四、考试与考核

1.评前培训班仍按以往要求实行闭卷考试,试题以培训内容为基本内容,适当参考辅导材料。培训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度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教育培训的考核在“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进行,学员学满规定的课时后,即可参加在线考试。全年培训结束后,学员可登录平台或捆绑公众微信号(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查询考试成绩,“江苏大讲堂”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将公布考试成绩优秀者名单。

五、相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好本地、本系统内政工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2.请组织参训学员自行登录网站,按照提示进行报名、学习、考试。学习时间:6月1日—9月15日。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市委宣传部发放成绩通知单。

3.对电子学习平台实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反馈,确保学习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马旭,电话:88322520,邮箱yzxcl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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