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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佚名   2016-04-25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或党支部):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经部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全市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2016年全市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2016425

附:

2016年全市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政工专业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履职能力,推动广大政工干部在建设“强富美高”新扬中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省委、镇江和扬中市委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突出以下四个专题: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新胜利。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充分认识“十二五”时期我们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深刻理解“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理念,深刻理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深刻把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条主线。

2.准确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实践新成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引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深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是总书记在江苏最先提出的,也是首先对江苏提出的,切实增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

3.切实加强党章和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着力强化党员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与党同心同德、风雨同舟、休戚与共,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牢记党的纪律要求和纪律底线,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政策法规和新知识新技能。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开展专业化学习培训,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事、生态、新媒体等知识,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养。

三、培训安排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我市政工专业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各种形式继续教育的时间,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高、中级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省级层面培训班次安排如下:

1.高级政工师研修班(简称高研班)

参加对象为在政工岗位工作、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专业人员,集中4天时间(计划在5月份举办,具体另行通知),采取聘请相关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教学等形式进行培训。参加高研班培训的学员可免学当年教育培训网络课程。

2.申报副高职称评前培训班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5116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申报高级政工师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举办评前培训和考试,成绩作为高评委会对申报者评审的要素之一。2016年仍按上述《通知》精神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运用网上学习平台开展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

参加对象为全市在政工岗位工作的所有人员。2016年政工人员教育培训运用“江苏大讲堂”网站“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采取网上自学的方式按照“五个统一”要求进行,即统一培训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试卷、统一阅卷标准,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使广大政工干部多渠道学习、多方位汲取知识。

学习考试时间安排在69月,根据专题开设相关课程,学员登录“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在线自学培训教材、观看视频报告,达到规定课时后参加在线考试(2张试卷)。具体学习方法和操作流程见《2016年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学习平台使用手册》(登录“江苏大讲堂”自行下载)。

五、考试与考核

1.评前培训班仍按以往要求实行闭卷考试,试题以培训内容为基本内容,适当参考辅导材料。培训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度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教育培训的考核在“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进行,学员学满规定的课时后,即可参加在线考试。全年培训结束后,学员可登录平台或捆绑公众微信号(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查询考试成绩,需要打印成绩单的请联系当地培训报名点。对考试成绩优秀者,将在“江苏大讲堂”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中公布。

六、相关要求

1.运用好学习平台。认真学习《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学习平台使用手册》,熟悉并掌握平台使用方法,对实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讲师团反馈,确保学习平台的顺利运行。

2.请各地各单位通知本单位需要参加培训的学员,在6-9月自行登录网站,按照提示报名参训。

3.教育培训收费根据各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

省讲师团联系人:孔鹏娟,电话:025-88802751,邮箱:jssjst@163.com;扬中市委宣传部联系人:马旭,电话:88322520,电子邮箱:yzxcl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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