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或支部):
为进一步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热潮,把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强富美高”最美扬中的建设上来,奋力开启扬中“十三五”新征程,经市委批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宣讲团将于近期分赴各地、各单位开展集中宣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31日。
二、宣讲安排
1.镇(街、区)专场。由各镇(街、区)负责组织,与各镇(街、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民主测评、“一报告两评议”活动一并进行(相关要求见扬办发〔2015〕69号),请各镇(街、区)先行与宣讲团成员取得联系。
2.市直各单位党委(总支)专场。由各单位负责组织。
3.离退休老干部专场。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
在开展以上专场宣讲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以及各村组、社区、学校、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邀请宣讲团成员开展各种形式、各种规模的宣讲活动。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专场宣讲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宣讲前将宣讲方案报市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宣讲活动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宣讲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委宣传部。
2.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各镇(街、区)、部门既要按照要求抓好市委宣讲团的集中宣讲,也要充分发挥基层宣讲骨干以及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作用,面向不同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开展各类宣讲报告、文艺演出等宣传教育活动,尤其要加强对基层村组、社区、学校、企业以及流动人口的宣讲,切实扩大宣讲的覆盖面。
3.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市各新闻媒体要对宣讲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讲影响,增强宣讲效果,营造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也要借助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充分反映宣讲活动的实际效果和干部群众的积极反响。
市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联系人:马旭;联系电话:88322520、13952873996。
附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镇江市委宣讲团成员名单
附2: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扬中市委宣讲团成员名单
附3: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专场宣讲活动安排表
中共扬中市委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附1: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
镇江市委宣讲团成员名单
卜晓放 市政府副秘书长
薛 峰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马国进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必松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培树 市农委党组书记、主任
于 伟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董德福 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姚允柱 江苏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徐 光 市委党校教育长、教授
孙文平 市委党校教授
附2: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
扬中市委宣讲团成员名单
团 长:王继兰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团长:范选华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马意俊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昌桂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企业工委书记
方学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孙国荣 市委党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吴玉青 市发改经信委主任、党委书记
司信年 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周春燕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党委书记
张广武 市委党校副校长
陈定春 市委党校副校长
郭伟英 市委党校副科级校务委员
常燕萍 市委党校教务科科长
周 健 市委党校信息科副科长
郭林森 市委党校教务科副科长
附3: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专场宣讲活动安排表
(2015.12.10-2016.1.31)
宣讲活动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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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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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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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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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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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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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茅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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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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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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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坊镇、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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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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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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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邮政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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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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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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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桥镇、商业集团总公司、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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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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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委党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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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来桥镇、农商行、城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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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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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委党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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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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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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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经信委主任、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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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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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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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主任、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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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电信公司、绿洲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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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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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党校副科级校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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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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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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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党校教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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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水农局、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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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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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党校信息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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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供销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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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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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党校教务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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