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图片
 
 学习动态
 
学习心得
网友热议
新闻动态
图片报道
视频资料
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首页 >>学习动态
学习动态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佚名   2015-06-15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潘早云

20154月)

近期,本人系统自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摘编等文献资料,回顾历史、重温宪法,我深受启发、感触颇多。现结合学习体会,简要谈三点认识:

一、增强宪法意识,必须让尊宪普宪守宪成为行动自觉

作为一国法律体系的基础性纲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被称为“法律的法律”。我们必须自觉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一是尊宪。宪法是法上之法,是母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我们要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尤其是党员干部更要把宪法摆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带头增强宪法意识,使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真正发挥“定海神针”作用。二是普宪。在现实生活中“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宪法是闲法”的观念仍然存在;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地方、少数干部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依法行政观念不强,出现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违纪不究等现象,纠正这些法治不彰问题,我们要“普法”首先要“普宪”,要让宪法内化于心、深入人心。三是守宪。宪法是党和人民共同奋斗的成果,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是“宪法的守护者”,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法治信仰蓬勃生长,并化作每个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更好地推动法治扬中建设,要让一切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受到严肃追究。

二、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将依宪行政贯穿各项工作始终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关键是依宪行政。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将依宪行政贯彻各项工作始终,全面提升发展质效。一是为深化改革提供保障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只有把全面深化改革纳入法治轨道,才能保障我市财税体制、农村综合、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下一阶段,我们将在推进企业上市、发展楼宇经济、加强农村居民点建设、完善相对集中城乡规划管理行政处罚权等方面全力攻坚、寻求突破、激发活力。二是为转型发展提供支撑。“新常态”下的转型发展之路充满艰辛和挑战,实现转型发展的行稳致远需要法治的强有力支撑。我们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招商选资、“三集”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经济、发展方式、城市建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的全方位转型,打造扬中发展的升级版。三要为依法行政提供标尺。依法行政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时刻谨记有权不能“任性”,在法律的框架内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坚持开门问政、公开透明,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5项法定决策程序,讲诚信、重法治、做表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四是为从严治党提供后盾。我们要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四风”整改,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管得住小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三、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把人民群众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这是一条来之不易、充满艰辛的求索之路。探寻法律真谛,弘扬宪法精神,既要追本溯源、探源精髓,更要以民为本、一心为民。一是要心中有民。心中有民方能一心为民。我们要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时时刻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要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企业和项目,一线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检验发展质效。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重大事项决策、决策落实执行等全程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法治为民。我们要坚持把“法治为民”的理念贯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实现法治的亲民、护民、塑民和为民。要坚持全面守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基层的深入,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要普惠于民。对于政府工作而言,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法治惠民成果,增加更多的“获得感”。今年我们将以“五大任务十件实事五十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办好教育、卫生、养老、环境改善等民生实事,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秩序、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监管,为建设“经济强、生态好、百姓幸福、社会和谐”的“最美扬中”不懈努力。

  Copyright 2012 Yangzhon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扬中市委宣传部理论科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您是本站第
4088520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