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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工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佚名   2014-04-02

扬政资办〔2014〕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工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或支部):

按照省、镇江市政工专业资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2014年政工专业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镇政资办〔201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全市企业、各类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加评审。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到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人员申报高、中级政工师资格,需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以上。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

凡申报2014年政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接通知后,须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计算机证书、已获职称证书、政工岗位任职文件、专业论文等材料原件,到市政工专业资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大楼十楼1028室)办理报名及领取材料等相关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16日。联系电话:88322520,13775311108;联系人:顾永生。

二、报送材料主要内容

申报政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政工专业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请用8K纸复印并盖章)。

2.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

3.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2篇。

4.规定数量内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原件及复印件(超过规定数量的选取前5篇)。

5.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事业人员须复印年度考核表)。

6.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任命本人政工岗位职务的《通知》复印件,或本人从事政工岗位履历的有效证明材料。

7.任职条件规定的本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已获职称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的复印件及原件。

8.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或职称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成绩证明原件)。

9.任期内单位或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继续教育成绩单或合格证书。

12.经县(市、区)和市、厅(局)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不装订)。

1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彩色照片1张(免冠大1寸)。

14.报送《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书面一份。

以上所涉及的相关表格可从zjzcps@sina.com邮箱下载,密码为4421335。申报中级技术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内容及要求,参照上述申报高级评审材料内容和要求,其中第3条案例分析报告不作要求。

三、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1.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后限期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材料时间截止到5月31日,报市政工专业资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大楼十楼1028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必须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审核。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待报名结束后集中讲解。

2.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从事政工年限必须以档案记载为准。在推荐中既要重视学历、资历,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正确评价、全面考察。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两年内的申报资格。

3.报送的材料必须是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材料;所附的论文及成果材料必须是本人撰写;已使用过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4.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必须经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须在15人以上,不足15人或测评结果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赞成票超过二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做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说明。参加民主测评人员须在《简介表》相关栏目中签名。

5.按照苏人通〔2005〕1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资格实行二级评审,凡申报并通过省政工职称办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评审前应参加政工基础理论和业务能力的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评审条件的重要方面,考试时间拟定于8月份进行。申报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的人员,参加高评委组织的面试和答辩。

6.案例分析报告,主要是将本人在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问题中的心得体会,选取两个以上案例以技术处理分析的形式总结出来。案例分析报告不要写成单纯的业务工作总结,要有典型事例、工作过程、工作方法及取得的实效或社会效益。每个案例不少于2000字,要单独成篇.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盖章。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通知到申报对象,认真做好报名、材料填写及申报工作。

2014年4月2日

抄送:市职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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